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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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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业动态

产业政策

CEPA元旦正式实施

对港资进入作出三项鼓励性安排

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安排》对香港资本进入内地音像电影市场作出三项鼓励性政策安排,涉及的主要内容有:

在录像、录音制品的分销服务,允许香港公司在内地以合资形式从事音像制品(含后期电影产品)的分销业务,港方可以控股,但股比不得超过70%。

在电影领域,香港公司拍摄的华语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过后可不受配额限制,作为进口影片在内地发行;香港与内地合拍的影片可视为国产影片在内地发行。对香港与内地合拍电影;允许港方人员增加所占占的比例,但内地演员的主要比例不得少于影片主要演员总数的1/3;故事不限于发生在中国内地境内,但情节或主要人物必须与内地有关。

在电影院服务领域,允许香港公司在内地以合资、合作方式建设和改造电影院,并允许港方控股经营。

(摘自中国文化报2004年1月5日)